實價登錄2.0,在本屆國會已經確定闖關失敗,我認為,這對居住正義的推動,有很大的打擊。關於居住正義,我自己有三點論述:
🤜公開透明的交易資訊
台灣的自有住宅率高達84%,但是年輕人還是買不起房子。但我們不能因為這樣就影響到擁有單一且自住者的權益。所以我認為,我們還是要尊重精華區及蛋黃區的市場機制,但這個市場機制的背後,必須要非常公開透明的交易資訊,所以我堅持一定要落實實價登錄2.0。
🤜大都會通勤區的觀念
我們必須有都會區、首都區的觀念,地價太貴的地方不可能蓋公宅、社會住宅,因為年輕朋友還是租不起。所以我們要有大都會通勤區的觀念,在政府公共運輸力所能及的地方,政府必須做兩件事情:第一,活化土地資產,盤點所有未開發的閒置公有土地、加速舉辦市地重劃,釋放更多土地資源出來;第二,在交通運輸方便的地方,用TOD(大眾運輸導向型發展)的精神在公有地上提升容積率,大量興建公宅以及社會住宅,平抑房價。
🤜完善的租金與購屋補貼
針對弱勢族群,或者尤其願意幫國家生小孩、成家的這一群人,更應該提供更多的租金補貼、甚至是更低的購房價格,我們才能確保青年有成家的機會和想法,近一步從根本來解決「少子化」的國安危機。
除了這三點之外,我堅持有二個不能違背的宗旨:
⚖️第一個,所有的配套措施一定要排富。如果不排富就補助,那是大撒幣。
⚖️第二個,堅持單一且自用的住宅要降低稅率,並且以累進稅率的精神,來支持囤房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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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正義改革聯盟